35 个目的市场的车龄限制、关税、清关口岸与所需单证,汇总并对照现行海关实务核对。
本表汇总了我们在 35 个目的市场持续跟踪的进口规则——这些市场都在我们实际采购发运的范围内。表格由郑州出口团队维护,每季度对照公开的海关制度框架复核一次。发运前请务必向目的国海关或您的清关代理确认最新数据。
最后更新:2026-09
| 覆盖国家 | 车龄限制 | 进口关税与税费 | 主要口岸 / 入境 | 所需文件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南美洲 | ||||
| 智利 | 二手车:用于永久流通的进口基本被禁止(第 18.483 号法第 21 条)。仅自由贸易区(ZOFRI 伊基克、阿里卡)可接收二手车用于仓储与转口。新车:无车龄限制。 | 新车:6% 从价进口关税 + 19% 增值税(IVA)。标准乘用车无额外奢侈品税。 | 太平洋港口:瓦尔帕莱索、圣安东尼奥。自由贸易区:伊基克(ZOFRI)、阿里卡。 | 商业发票、提单、原产地证书、3CV 技术证书、增值税缴纳证明。 |
| 秘鲁 | 二手车:自生产日期起最多 2 年且里程不超过 32,000 公里;柴油二手车禁止进口(第 005-2020-MTC 号最高法令)。新车:无车龄限制。 | 新车:9% 从价关税 + 19% 增值税;确切税率请与 SUNAT 确认。二手车另征 30% 选择性消费税(Impuesto Selectivo al Consumo)。 | 卡亚俄(利马)、钱凯。经智利(阿里卡/伊基克)陆运转口。 | 商业发票、提单、原产地证书、技术检验(ITP)、MTC 核准。 |
| 玻利维亚 | 二手车:通常为较新车型(资料指向 1–3 年/按款型年限制);现行限制请与玻利维亚国家税务总局确认。新车:无车龄限制。 | 电动车:进口关税豁免(自 2021 年 7 月起)。其他车辆:标准进口关税 + 增值税;税率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确认。 | 内陆国——货物经智利港口(阿里卡、伊基克)转运后陆运;亦可经秘鲁。 | 商业发票、提单、原产地证书、技术检验、进口申报单。 |
| 厄瓜多尔 | 二手车:个人进口自款型年起最多 5 年;请与 SENAE 确认。新车:无车龄限制。 | 二手车:35% 进口关税(Arancel)+ 12% 增值税(IVA)+ ICE(特别消费税)+ 0.5% FODINFA。新车:标准关税 + 增值税;请与 SENAE 确认。 | 瓜亚基尔、曼塔(海运)。 | 商业发票、提单、原产地证书、技术检验(ANT)、SENAE 进口申报单。 |
| 哥伦比亚 | 二手车:基本禁止,古董车(30 年以上)或外交/返国居民个案除外;请与 DIAN 确认。新车:0–2 年,进口须欧 4 以上。 | 新车:35% 进口关税(Arancel)+ 19% 增值税(IVA)+ 8–16% 消费税。新能源汽车:优惠关税(如 5–10%)且部分情况免增值税;请与 DIAN 确认。 | 卡塔赫纳、布埃纳文图拉(海运)。 | 商业发票、提单、原产地证书、技术检验、DIAN 进口申报单。 |
| 中亚 | ||||
| 哈萨克斯坦 | 二手车车龄上限 10 年;最低欧四排放标准。(2025 年起禁止欧四以下二手车进口。) | EAEU 统一关税。增值税 16%(2026)。二手车关税随车龄与排量递增—— 5 年以内约 20% + 增值税,车龄越高按毫升计超额越高。电动车:EAEU 年度配额内免关税(2025 配额已用尽;2026 执行标准税率)。 | 公路经霍尔果斯口岸;里海阿克塔湾口;铁路至阿拉木图。(霍尔果斯海关 24 小时通关。) | 技术护照、原始注册证书、商业发票、提单(BOL)、海关申报单、含 VIN/发动机/年份的详细发票。 |
| 乌兹别克斯坦 | 燃油/柴油车车龄上限 7 年;最低欧五排放。电动车:无车龄限制。 | 按车龄与排量:1 年以内 15% + 约 $1/cc;1–3 年 30% + 约 $2.5/cc;3 年以上 40% + 约 $3/cc。增值税 12%。抢收处理费按排量/车龄。电动车:0% 关税。EAEU ST-1 证书可将关税降至 0%。 | 公路经中国–哈萨克斯坦–乌兹别克斯坦;铁路至塔什干。(内陆国,无海港。) | 发票、车辆详情(VIN/发动机/年份)、进口商信息、提单、出口证书、CMR/RWB(按运输方式)。 |
| 吉尔吉斯斯坦 | 二手车车龄上限 10 年;最低欧二排放。需检验。 | 按车龄:3 年以内 10–15%(按新车);3–7 年 20% 或 €0.36–0.80/cc(取高);7 年以上 €1.40–3.20/cc。增值税 12%。电动车:EAEU 配额内 0% 关税(1万辆/年,优惠至 2025 年)。 | 公路经哈萨克斯坦(阿克塔尼)或铁路至比仑凯克。(内陆国。) | 原始所有权与注册证书、原始发票、驾驶证 + 国际保险、提单、护照与签证复印件、OBL/AWB、已注销技术护照、就职信、海关信函。 |
| 塔吉克斯坦 | 2013 年前车型禁止;2013 年及以后允许(中亚最宽松之一)。最低欧四排放;柴油车需 DPF。强制 ABS;2018 年及以后车型需 FCW。 | 较低定额关税:约 25–100 美元/辆,按排量/车型。需缴增值税。电动车:免关税。 | 公路经卡拉苏(中塔边境)至杜尚别、肯贡德、库勒伯。公路运输 12–18 天。 | 原始发票/合同、车辆产权证书 + 技术手册、进口商授权书、长期签证复印件、护照复印件。 |
| 土库曼斯坦 | 二手车车龄上限 5 年;最低欧三排放。特殊规定:禁止黑色车辆(须为白色/银色)。 | 一般进口关税约 2%;增值税 15%;汽车消费税。禁止柴油轻型车、>3.5L 非 SUV 及 >3.5 吨货车。电动车:0% 关税。 | 公路经伊朗/土耳其或里海;内陆国。(无与中国直接边境,需经邻国转口。) | 出口证书、商业发票、提单,及进口批准/许可证。 |
| 高加索 | ||||
| 格鲁吉亚 | 进口车辆无最高车龄限制——这在本地区较为罕见。柴油车须至少达到欧五标准,否则禁止进口。 | 关税通常按发动机每立方厘米 0.05 拉里计征,另按车龄每年加征该金额的 5%;增值税 18%,按 CIF 加关税计征。消费税随排量与车龄递增。混合动力车消费税减免(2025 年约比汽油车低 60%);电动车免征消费税与增值税,该优惠至少持续至 2025 年底。另有来源称按 5% 统一从价税计征——请以当期计征方式为准。 | 黑海波季港是主要入境口岸,巴统港亦在使用。自土耳其、亚美尼亚、阿塞拜疆陆路入境也很常见。 | 外国原始登记证书、商业发票或形式发票、正本提单、报关单、牌照/产权申请表(MV-1v 表)、T-22B 表、护照或身份证件。 |
| 亚美尼亚 | 各来源说法不一:多数称无正式车龄限制,另有来源称超过 10 年的车辆禁止进口、个人仅可进口 5 年以内的二手车。排放要求通常称为欧四。发运前请确认当期规定。 | 按 CIF 价值适用 EAEU 共同对外关税,并随车龄与排量递增;常见引用税率包括第三国乘用车约按 CIF 的 32%,另加 20% 增值税(按 CIF 加关税计征)。车龄超过 7 年的二手车按每立方厘米加征更高费用。电动车享有 EAEU 激励及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增值税豁免。手续费约 3,500 德拉姆。 | 内陆国:海运通常先抵格鲁吉亚波季港再陆运入境。清关在久姆里北方海关办理。 | 正本提单、商业发票、车辆产权证或技术护照、报关单(旅客申报单与海关缴款单)、入境时签发的过境申报单、身份证明文件。 |
| 阿塞拜疆 | 二手车车龄不得超过 10 年(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生效)。车辆须配备 ABS 与至少一个安全气囊,并达到欧四及以上标准。禁止有色车窗。 | 燃油车关税通常引用为 15%,另加按排量计征的消费税与 18% 增值税。回收(报废)费:车龄 4–7 年 400 马纳特,7 年以上 700 马纳特。电动车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免征进口关税,车龄不超过 3 年者并免增值税;混动车车龄不超过 3 年且排量低于 2,500cc 者免增值税。 | 海运至巴库及里海沿岸的阿拉特港;经霍尔果斯—哈萨克斯坦—巴库铁运;或经格鲁吉亚陆运。若抵达后约 21 天内未完成清关,海关可能拍卖车辆。 | 购车协议、车辆技术护照、发票与付款凭证、运输单据、护照或身份证件。电动车另需 UN38.3 电池测试报告与 CCS2 充电接口证明。可能要求提供经使馆认证的商业发票。 |
| 中东 | ||||
| 阿联酋 | 通常称为自制造日期起不超过 10 年;多个来源给出更严口径(约 5 年,部分 2025 年汇总中燃油车为 3 年)。车龄超过 30 年的经典车经特别批准可进口。请与阿联酋海关或 RTA 确认当期上限。 | 按 CIF 价值征收 5% 关税,另按 CIF 加关税征收 5% 增值税。已在其他 GCC 国家完税的车辆可能享受关税与增值税豁免。进入杰贝阿里自由区等自由区用于生产或再出口的货物免税。 | 杰贝阿里港是主要海运口岸;DWC 与 DXB 机场处理空运。技术检验后在 RTA(或相应酋长国主管机构)完成注册。 | 原始购车发票、原产地证书、起运国出口证书、提单或空运单、有效阿联酋居留签证与 Emirates ID、护照复印件、阿联酋驾照、保险、海关清关证书(VCC)。非阿拉伯语文件需提供正式译本。 |
| 沙特阿拉伯 | 二手乘用车、SUV 与 3.5 吨以下轻型卡车须在进口年度起 5 年内制造;卡车与客车可至 10 年;车龄超过 30 年的经典车可进口但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。超限车辆将在吉达或达曼港被拒。 | 按 CIF 价值征收 5% 关税,另按 CIF 加关税征收 15% 增值税——合计约为 CIF 的 20%。部分 2025 年汇总称新能源车税率为 2.5%。海关可能按厂商建议零售价与车龄折旧表核定完税价格;低报可能触发罚款。个人进口车辆 3 年内不得转售。 | 吉达伊斯兰港处理量最大,是通往利雅得的常用门户;达曼的阿卜杜勒阿齐兹港服务东部省。滚装与集装箱均在使用;电动车运输常自天津港启运。 | 经沙特商会认证的商业发票(含 CIF 价值)、经沙特使馆认证的原产地证书、SASO 符合性证书(PCoC 与 SCoC)、提单、燃油车的 GSO 排放报告、电动车的电池测试文件、ZATCA 进口编码,并经 FASAH 平台申报。 |
| 阿曼 | 私家车不超过 7 年;二手卡车与客车不超过 10 年;其他设备不超过 15 年。该限制由阿曼皇家警察局交通总局执行。 | 多数乘用车按 CIF 价值征收最低 5% 关税,另按 GCC 统一协定征收 5% 增值税。注册费按排量分档(例如 1,500cc 以上 20 里亚尔、4,500cc 以上 50 里亚尔)。技术检验费约 5 里亚尔(如适用)。车龄超过 3 年的车辆须在注册前通过检验。 | 马斯喀特的苏丹卡布斯港是常用入境口岸;苏哈尔港亦处理集装箱运输。 | 注册国签发的原始产权证或出口证书、ROP 无异议证书、提单、商业发票、有效护照与居留卡、税费缴纳证明、保险单。自 2025 年 7 月起不再接受 GCC 清关证书。 |
| 约旦 | 商业进口无严格法定车龄限制;个人自用进口不得超过 10 年。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,车龄超过 3 年(含清关年度)的电动车禁止进口。混动车辆不适用该 3 年规定。 | 销售税 16%(所有车型)。特别税:乘用车 56%、皮卡 30%、厢式车 30%、4.5 吨以下卡车 30%、4.5 吨以上卡车 0%、农用拖拉机 0%。所得税 2%。电动车:关税 0%、特别税 0%,另加 16% 增值税与 2% 所得税——合计约 18%。混动车:特别税 30%,另加 16% 增值税与 2% 所得税。 | 以滚装或集装箱方式抵达亚喀巴港,随后运至扎尔卡自由区进行检验、国际刑警核查、税费核定与注册。 | 原始商业发票或购车发票、原始产权证与登记证、进口报关单、正本提单、起运国签发的装运前检验(PSI)证书、个人进口需护照复印件。 |
| 伊拉克 | 各来源冲突:有称车龄上限 2 年,有称可至 7 年,也有称目前无限制、议会正在讨论自 2026 年起设 8 年上限。库尔德斯坦地区允许 2024 年款车辆进口至 2026 年 9 月 1 日。发运前请核实当期规定。 | 各来源差异很大:引用数据包括汽油车 25% 关税、混动 15%、电动车 12.5%,另加增值税与重建税;按申报完税价格征收 8–10% 税费;以及中国二手车零关税但需缴纳 12% 增值税。以上均为指示性,发运前请务必确认。 | 乌姆卡斯尔是汽车进口的主要海港。库尔德斯坦地区使用埃尔比勒与苏莱曼尼亚机场,以及 Parwizkhan、Ibrahim Khalil、Bashmakh 与 Haji Omran 陆路口岸,程序可能与联邦伊拉克不同。 | 购车发票、符合性证书(欧五)、原始登记文件、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出口证书、适用的增值税缴纳证明。所有文件均需提供经认证的阿拉伯语译本。 |
| 科威特 | 车辆自首次登记年度起不得超过 5 年;卡车上限为 10 年。根据 2000 年 12 月 27 日第 147 号法律,车龄超过 5 年的汽车与 5 吨以下轻型卡车禁止进口。 | 按 CIF(车价+海运保险+运费)征收 5% 关税,完税价格由科威特海关核定,另加银行费用。根据收货人身份可能加征其他税费。科威特对豪华车与大型 SUV 的估价可能较为严格。 | 舒艾巴是汽车进口的主要港口;舒韦赫与多哈港亦有处理。 | 有效的车辆产权证、正本提单、登记证明、购车发票、授权委托书、提前申请的临时进口许可、新车需制造商出具的 GSO 证书,以及起运地机械检验证书并加盖科威特公共港务局印章。 |
| 非洲 | ||||
| 尼日利亚 | 官方上限为自制造年份起 12 年(2025 年即 2013 年款及以上)。部分港口(尤以锡罐岛港为甚)在 2025 年执行更严的 10 年上限(2015 年款及以上)——尚非全国政策。通常要求欧四排放。请与报关行确认当期上限,因其可能因港口而异。 | 乘用车进口关税约 20%,加 15% 国家汽车委员会(NAC)税、按(价值+关税+NAC)计征的 7.5% 增值税、0.5%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(ECOWAS)税,以及约 7% 的 CISS 附加费。综合税负常达 CIF 的 50–90%。电动车享受较低税率(部分来源称约 10–20%)并免增值税。尼日利亚海关按 VIN 核定完税价格,而非仅凭申报价。 | 拉各斯是主要门户——阿帕帕港与锡罐岛港。哈科特港与卡拉巴尔港亦处理汽车进口。阿帕帕港清关延误常见,请预留堆存时间。 | 无留置权原始产权证、提单、商业发票、Form M、PAAR、SONCAP(新车)、有效身份证件,以及起运国的注销或出口证书。VIN 与发动机号会被严格核验。 |
| 埃塞俄比亚 | 二手车与燃油车进口已被禁止(交通部指令自 2024 年 1 月生效,2024 年 7 月续期)。仅允许进口电动车,个人自用无正式车龄上限,但每人每年限一辆。请与埃塞俄比亚海关确认当期个人进口配额。 | 电动车免征关税(0%),另征 15% 增值税(自 2024 年 8 月起)与 3% 预提税;不征消费税。充电采用 CCS2 或 Type 2 接口;需 UN R136 电池安全证书。燃油车完全不可进口。 | 内陆国——车辆海运至吉布提港后陆运至亚的斯亚贝巴。部分路线经苏丹港。 | 电动车进口许可、购车发票、UN38.3 电池测试报告、符合性证书、提单,以及海关委员会申报单。个人进口者须出示年度配额资格证明。 |
| 肯尼亚 | 二手车自首次登记年度起不得超过 8 年。仅允许右舵车。2025 年改革(CRSP)重组了关税估值依据。 | 进口关税按 CIF 的 25%,消费税按发动机排量分档 20–35%,增值税 16% 按(CIF+关税+消费税)计征,进口申报费(IDF)3.5%、铁路发展税(RDL)2%。部分 2025 年来源称电动车免征增值税。关税按 CRSP 估值计征,而非仅凭发票。 | 蒙巴萨是主要海运口岸;基苏木服务湖区配送。车辆随后经公路运入内陆。 | 外国原始行车证或登记证、商业发票、提单、KEBS / PVoC 检验证书(如 QISJ 出具)、进口申报(IDF)、KRA PIN,以及 NTSA 清关文件。 |
| 南非 | 二手车进口限于特定类别——回流居民(境外居住超 6 个月)、新永久居民、外交人员、残障人士、40 年以上古董车与赛车。仅允许右舵;左舵车禁止进口,除非该车辆在 2000 年 1 月前已首次登记。 | 关税 25%(车龄超过 20 年者 20%),另加按价值计征的 7–20% 从价税,以及 15% 增值税。装运前须取得 ITAC 进口许可证与 NRCS 符合性授权书(LoA)。 | 德班是主要港口,开普敦与伊丽莎白港(盖贝哈)亦在使用。车辆在 eNaTIS 系统注册。 | ITAC 进口许可证、NRCS 符合性授权书、原始登记证或行车证、提单、商业发票、护照或身份证件,以及居住或回流证明。LoA 须在车辆发运前取得。 |
| 埃及 | 二手乘用车自制造年份起不得超过 3 年。仅允许左舵车。要求欧四排放(推荐欧五;部分来源称约 2027 年起欧五为强制)。电动车免税进口,未见车龄上限规定。 | 二手车关税随发动机排量与 CIF 递增(按「阿拉伯及外国车辆」税则,乘用车常见约 40–60%),另加 14% 增值税与发展费。电动车免征关税(0%),仅缴 14% 增值税。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,CargoX 电子单证注册为强制要求。 | 塞得港与亚历山大是主要海运口岸;艾因苏赫纳(苏赫纳)亦处理集装箱。车辆在海关与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清关与注册。 | 原始发票、在 CargoX 注册的提单、符合性证书、起运国出口证书、护照,以及个人进口的境外居住证明。所有单证须与 VIN 一致。 |
| 摩洛哥 | 二手车自首次登记起不得超过 5 年。仅允许左舵车;禁止右舵车。自 2023 年起要求欧六排放。 | 关税通常 10–30%(常见约 17.5%)按 CIF 计征,另加 20% 增值税与 0.25% 准财政(损害)税。须提供符合性证书(COC)与起运国签发的 EX-A 出口申报单。 | 卡萨布兰卡是主要港口;丹吉尔地中海港处理大量集装箱,是日益重要的汽车门户。 | EX-A 出口申报单、符合性证书(COC)、提单、商业发票、原始登记证、护照,以及居住证明。单证须与 VIN 一致。 |
| 加纳 | 自制造年份起超过 10 年的车辆面临递增的「超龄」罚款(10–12 年约 5%,15 年以上高达 50%)。多数进口商控制在 10 年以内。仅允许左舵车;除外交车辆外禁止右舵车。 | 按 CIF 计征 20% 进口关税,加 15% 增值税、2.5% 国民健康保险税(NHIL)、2.5% 教育基金税(GETFund)、0.5%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税、2% 特别进口税、1% 手续费与 1% 查验费。综合常见为 CIF 的 30–60%。电动车享受 5% 的较低关税(公交电动车在限期内免税)。 | 特马港处理 90% 以上的汽车进口;塔科拉迪港为次要口岸。约 21 天内未清关的车辆将产生每日堆存费。 | 提单、商业发票、GSA 符合性证书、DVLA 进口许可、交车前检验(PDI)报告、税务识别号(TIN)、有效身份证件,以及由中国境内 GSA 认可机构签发的 PVoC 检验证书。 |
| 坦桑尼亚 | 2025 年修订对二手乘用车、SUV 与皮卡设 10 年上限(自 12 年下调);车龄超过 8 年加征消费税,超过 10 年者面临退运或重罚。部分来源仍以 8 年为实际上限。仅允许右舵车。发运前请确认当期上限——该限制在口岸严格执行。 | 进口关税按 CIF 的 25%,增值税 18% 按(CIF+关税+消费税)计征,消费税按发动机排量 0–25%,铁路发展税 2%(2024 年由 1.5% 上调)。车龄超过 8 年加征消费税;电动车免征消费税。2025 年财政法案另加征 10% 工业发展税。PVoC 检验为强制要求。 | 达累斯萨拉姆是主要港口;部分路线经蒙巴萨转运。清关通过 TANCIS 系统办理。 | 提单、商业发票、PVoC 证书、起运国出口证书、进口申报(T4 表)、护照或居住证明。单证须由持证报关行在到港前至少 7 天提交。 |
| 东南亚 | ||||
| 越南 | 二手车自制造日期起须不满 5 年——超过 5 年的车辆禁止进口。私人二手车还须提供 2 年或 5 万公里(以先到者为准)的保修承诺。 | 非东盟来源二手车税负很重:乘用车按排量征收 35–150% 的特别消费税(SCIC),另按排量档加征固定进口关税(如 1.0–1.5L 车型加征约 1–1.5 万美元,或按价值 150–200%)。东盟来源乘用车依 ATIGA 以 0% 进口。2025 年关税修订(2025 年 3 月 31 日生效)将部分新车进口关税由 64% 降至 32%。增值税 10%。请与越南海关确认当期计征方式。 | 海防港服务北部,胡志明市(吉莱)服务南部,岘港服务中部。车辆通常以集装箱方式运输。 | 工贸部进口许可证、正本提单(含 VIN、发动机号、排量、制造日期、品牌与型号)、海关进口报关单、出口国车辆登记与注销证明,以及道路适用性/符合性证书。 |
| 菲律宾 | 二手车通常不得超过 5 年,但各来源说法不一——有称个人进口为 3 年,另有口径称 7 年。发运前请与海关总署确认当期上限。 | 关税通常按 CIF 的 30%(部分来源称日本来源乘用车为 40%),增值税 12%(按 CIF 加关税计征),另加按排量计征的从价/消费税 15–100%,以及文件印花税。电动车享部分激励。依《海关现代化与关税法》(RA 10863),仅持证进口商可商业进口二手车。 | 马尼拉是主要门户;苏比克湾与宿务亦处理运输。集装箱与滚装均在使用。 | 海关总署或进口服务局签发的进口许可/PIA、商业发票、正本提单、车辆登记文件、排放符合证书(CEC)及所有权证明。 |
| 泰国 | 二手车乘用车禁止进口(WTO 通报 G/MA/QR/N/THA/4;商务部 2019 年 6 月 12 日通告)。仅少数例外——半挂车拖拉机、救护车与农用拖拉机。新车无车龄限制,我方供应的即为新车。 | 新车:依 ATIGA 自东盟进口关税 0%,非东盟来源约 80%;消费税按车型与 CO2 效率计 30–50%;增值税 7%。CBU 乘用车实际税负可超 CIF 的 100%。电动车依 CO2 档享受消费税减免。二手车禁止进口,故无二手车关税适用。 | 林查班是服务曼谷与泰国中部的主要汽车港;曼谷港与 Map Ta Phut 亦在使用。集装箱与滚装。 | 新车/例外车辆:商业发票、提单、符合性证书(TISI)、海关进口报关单,仅例外情形需进口许可。二手车乘用车通常在海关即不被受理。 |
| 马来西亚 | 二手/翻新车辆进口时须不满 5 年。车龄超过 35 年的经典车可经特别的「经典 AP」进口。 | 非东盟乘用车进口关税约 30%(东盟来源依 AFTA 为 0%);消费税按排量与车型 60–105%;销售税(SST)10%(按 CIF+关税+消费税计征)。落地成本常达 CIF 的 2–3 倍。全进口电动车在 2025 年底前享进口、消费税与路税豁免。 | 巴生港与槟城港是主要车辆入境口岸;丹戎帕拉帕斯港亦处理集装箱。 | MITI 批准许可证(JK69 表)、护照/工作准证、车辆登记证、购车发票、保险证明、提单、PUSPAKOM 检验报告及海关 K1 表。 |
| 印度尼西亚 | 二手车基本禁止进口(为保护本土产业)。当前优惠框架下存在有限的二手电动车例外——通常称 5 年以内(部分来源称可至 8 年)。新车无车龄限制。发运前请确认当期规定。 | 二手车基本禁止进口。新车:进口关税 5–50%(东盟 FTA 可将泰国/东盟来源降至 0–5%),奢侈品税(PPnBM)对大排量车可达 95% 以上,增值税 11%。电动车依第 6/2023 号投资条例在 2025 年 12 月底前享 0 关税及政府承担奢侈品税(申报代码 '87')。 | 丹戎不碌(雅加达)处理量最大;丹戎佩拉(泗水)服务东爪哇;巴淡为自由区入境点。 | 贸易部进口许可证(SPI)、商业发票、提单、API 进口商识别号、技术建议/符合性证书及正确的 HS 编码申报。二手电动车在当前窗口下需额外认证。 |
| 缅甸 | 依商务部第 1/2024 号通告(2025 年进口),非商业乘用车须为 2024 或 2025 年款(最旧允许 2024 年)。公共服务与商用车辆(客车、卡车)可为 2021 年及以后;特殊车辆(消防、救护)2016 年及以后。部分来源称「最长 5 年」普通规则——官方 2025 年款下限更严,发运前请确认。 | 2025 年激励:中国来源二手车享 0% 关税加 5% 增值税(按销售价格计)。其他来源引用税率为按发动机 30–40% 关税、25% 商业税,以及按排量 50–120% 的路试注册费(据 JPCTrade)。以上均为指示性,发运前请确认。 | 仰光是主要港口,集装箱与滚装运输均处理。 | 进口许可证、商业发票、正本提单、车辆登记证明,以及(外交进口)外交部(MoFA)清关证书。完整准确的单证可避免在仰光产生仓储与滞期费。 |
| 俄罗斯 | ||||
| 俄罗斯 | 二手车车龄上限 5 年(以生产日期计);最低欧五排放。超 3 年需 SBKTS 认证。 | 3 年以上:关税约 25% CIF(不满 3 年 23% 但不低于 €0.5–1.5/cc)。增值税 20% 的(CIF + 关税)。消费税按发动机功率。抢收处理费(报废税)二手车约 200–400 美元;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按发动机功率(马力)计征—— 160 马力以上巨幅上涨。电动车:降低关税(纯电/插混约 15% 或部分情况 2028 前免税)。 | 经霍尔果斯、绥芬河、满洲里(后贝加尔斯克)等陆路口岸以公路和铁路从中国抵达。提示:俄罗斯买家通常通过俄语 Yandex 搜索。 | SBKTS/OTTC 证书、GOST-R 或 EAC 证书、海关同盟申报单、原始产权证、购买发票、提单。 |
| 白俄罗斯 | ||||
| 白俄罗斯 | 无固定车龄上限,但 5 年以上税率较高。 年前车型需欧四;强制 ABS、至少一个前安全气囊与 Isofix。 | 个人:关税按车龄与价值(如 3 年以内 48–54% 但不低于按价值 €5.5–€20/cc;3–5 年最优惠)。增值税 20% 的(关税价格 + 关税 + 报废费)。电动车:个人 0% 关税且 0% 增值税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;2026 年起新能源车 2 万辆/年配额。法人实体税率较高。 | 经俄罗斯或哈萨克斯坦铁路通道(阿斯塔纳—明斯克);海运+铁路亦可。(内陆国;EAEU 成员。) | 发票、车辆护照、出口申报单、符合性证书(新车)、经认证的白俄罗斯语/俄语译文。 |
表中数据来自公开的进口制度框架,仅供规划参考。车龄限制、关税税率、口岸规则与单证要求都会变动——在确定发运前,请务必向目的国海关或持牌清关代理确认。因当地法规变化产生的后果,车易行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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